这些分类本身就很混乱,很多是相互矛盾的

来源: 华山97 2013-01-21 21:00: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15 bytes)

比如说,究竟应该按功能,按成分,还是来源?

如果按美国标准,那些保健品本身就已经是违法了。如果那些保健品,真有那些功能,跟药品的区别何在?如果其效果没有验证,为何又允许宣传这些疗效?这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纯属商业利益的调和。

就说第一项,增强免疫力,什么叫做免疫力?如果免疫力没有明确定义,又无测定标准,你说增强它就增强?究竟有没有审批标准?如果没有审批标准,厂家说了算,还是某人说了算?这不是明摆着官商勾结,欺骗老百姓吗?这种分类什么的,意义何在?就是为了更有欺骗性,呼悠。

所有跟帖: 

完全正确,营养品保健品等说法都是促销手段而已 -dudaan- 给 dudaan 发送悄悄话 dudaan 的博客首页 (21 bytes) () 01/22/2013 postreply 05: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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