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有肝毒,按传统九蒸九晒过的“制首乌”没啥大毒。只要别长期大剂量服用,不会有肝损。上面方子用二十克,超量了

来源: fuz 2020-09-17 17:26: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04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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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发布过最新规定:在服用含何首乌药物时,生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1.5克,制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3克,功能不全者、有肝病家族史和孕妇绝对禁用。”

 

摘自 http://www.xinhuanet.com/health/2018-10/25/c_1123610239.htm

 

https://zhuanlan.zhihu.com/p/30051964

何首乌的用药禁忌

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对外发布通知,加强对何首乌的风险管理,让人们熟知何首乌的用药禁忌,以达到避免人们滥用首乌而引起伤肝、伤胃、伤身等不良影响。具体可为:

1、忌长期。何首乌为常用中药材,在医疗和保健中使用广泛,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损伤多呈可逆性,停药或对症治疗后,预后多较好,但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等可能增加其风险,重可致命。

2、忌过量。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 1.5 g,制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 3.0 g。

3、忌不看说明书。何首乌及含有何首乌的保健食品,不适宜「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若保健品注意事项中写有「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应谨遵医嘱,适量用药。

4、忌“假”中医师。正规医院、有资质的中医师开具的含何首乌处方,患者可以放心使用。因为,中医有很多途径解决中药的‘有毒’问题。配伍、炮制等减毒、增效的手段常用于临床。

5、用药时留意身体症状。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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