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四个头痛症。症状相同,但是每个人一种病因。
一种方法治,只治好了一个。那么这种方法就对三个人无效。
如果样本大,病因够复杂,那么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就可能被视为偶然。
反过来看,偶然可能确实是偶然,但也可能是对某具体病因的必然。比如四个人,每个人只考虑甲乙丙丁四种变量,A的情况是甲因素与乙因素的结合,一种方法对A有效了,还会对EFG等同因症状有效。如果统计所有头痛症,则这种方法的有效率可能可以忽略(假设甲+乙的情境在人群中就少见)。如果只统计同因同症,则这种方法的疗效就是百分之百。
你的样本够大说有前提是所有变量皆为已知。这是理想,在现实中好像还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