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搞不清吧?朱砂、雄黄是食物?

来源: TBz 2014-09-10 10:39:3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0 bytes)

所有跟帖: 

中药本质上是食物,所以FDA才这样规定和处理。但不排除某些个别的食物有毒。就好象河豚也有剧毒一样,不同的食物混在一起食用也会有不 -医者意也- 给 医者意也 发送悄悄话 医者意也 的博客首页 (6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0:43:20

FDA要是把中药当药品管理,没有一个中药能通过审查。 -TBz- 给 TBz 发送悄悄话 TBz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0:45:32

那也得FDA首先承认中药是药品,才能把中药当成是药品管理,承认了再说吧。你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 -医者意也- 给 医者意也 发送悄悄话 医者意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0:52:48

FDA不会事先承认或否认某种物质是药品,只是对药品有统一的要求。 你能通过就是药品,否则就不能当药品卖。 -26484915- 给 26484915 发送悄悄话 2648491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0:57:30

中药(自然状态的草药,你平时喝的水、平时吃的米饭)也压根没想过要通过FDA的认证,那些不中不西的药丸不在我的讨论范围内 -医者意也- 给 医者意也 发送悄悄话 医者意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1:01:37

关键是你是在美国行医还是开超市? -26484915- 给 26484915 发送悄悄话 2648491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1:05:04

那中药是药物还是食物? -医者意也- 给 医者意也 发送悄悄话 医者意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1:07:13

既不归药品管理,也不归食品管理,而是保健品或膳食补充剂。 -TBz- 给 TBz 发送悄悄话 TBz 的博客首页 (72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4:21:35

那是因为中药达不到FDA药品的严格要求,在美国只能退而求其次当保健品卖(比如云南白药酊)。 -26484915- 给 26484915 发送悄悄话 2648491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0:46:17

我说的是各类草药,不是那些中西医结合、不中不西的中西医结合药。 -医者意也- 给 医者意也 发送悄悄话 医者意也 的博客首页 (66 bytes) () 09/10/2014 postreply 10: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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