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有意思,我就不要去告了?

本帖于 2011-04-27 21:35:16 时间, 由版主 美国老土 编辑
回答: 再说说告老板这件事LilyBD2011-04-27 19:36:38

Career上有的人混的成功,有的人混的不成功,而且后者永远是多数。  虽然我不是没有过成功的阶段,而且在眼下的工作单位里的确也是混得不成功的。  因为压在头上的老板就是明目张胆地歧视我,无论我如何试图去沟通,  如何工作出色。 

我倒要请教你,如果我认为老板违反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我如果不去告的话,最好还有什么途径来解决这个的问题?

btw,下班后到大学讲课的我也见过好几个,混得不成功的居多。  有的是工钱不够,想再挣些(其实也没有多少钱,还要搭上自己备课的时间)。  有的是因为离婚、或者不想与LP多花时间在家里。

另外不要忘记,Career上不成功,不表示钱挣得不成功,也不表示生活上不成功。  看见不少人,忙得要S,不知道享受生活,钱也不见得比我挣得多。 当然每个人的对生活的追求可以有不同。

所有跟帖: 

说实话,从你说的你做老板的故事,就觉得你做人太较真。 -歇会儿- 给 歇会儿 发送悄悄话 (305 bytes) () 04/27/2011 postreply 21:12:53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perfect的人 -告老板- 给 告老板 发送悄悄话 (129 bytes) () 04/28/2011 postreply 07:47:15

我只是在说公平。你告的目的不是求公平吗。公平不是绝对的,perfect的。 -歇会儿- 给 歇会儿 发送悄悄话 (45 bytes) () 04/28/2011 postreply 08:03:49

你最大的问题是固执己见压根不理会别人的想法哪怕它是对的。 -大写2- 给 大写2 发送悄悄话 (301 bytes) () 04/28/2011 postreply 05:55:34

想告老板就告吧,有证据,有时间,也许会告赢的,至少出口气。 -LilyBD- 给 LilyBD 发送悄悄话 LilyBD 的博客首页 (1257 bytes) () 04/28/2011 postreply 20:18:49

我的确既有证据,又有时间 -告老板- 给 告老板 发送悄悄话 (483 bytes) () 04/28/2011 postreply 2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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