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bs.wenxuecity.com/health/331313.html 老T删过一次,又补了一次.所以我的第一次回帖也跟飞了.
我根本就没删过我自己的这个贴: http://bbs.wenxuecity.com/health/331314.html
我也没说过你:"真是活在恩典中,不是活在律法中的。"?
这是你下面的跟帖里的话:"还真让你说对了,我还真是活在恩典中,不是活在律法中的。"
这先占座再回帖,总不会又写了一大段,回头一看全没了吧?呵呵。 由 蒙城一郎中 于 2012-10-03 00:03:06
看来你不仅爱编话也爱岔话.你跟老T有QQH,与我何干?我需要你拷贝一份给我吗?
别人没说过的话/没删的贴,请你以后不要随便安在别人的头上,行不?
至于你需不需要遵守"十诫"和基督徒是不是也要接受"审判",请与你的神职人员商讨.据我对圣经的最后一章《启示录》的粗浅理解,基督徒是要在基督宝座前接受"审判"的,能不能进天堂那时才有分晓.不是说你一受洗就拿到进天堂的永久门票的.一个人受洗后就成为新造的人,还做违背"十诫"里的事而毫无羞愧/忏悔之心,那是把基督重钉一次十字架,他的灵命可以说还不如我这多年的老慕道友,呵呵~~
保罗在《罗马书》7-8章中有对“肉体”的明确界定.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罗8:13)。
最著名的第七章14-25节:
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15 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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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