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药,病人去药店拿药。同一种病,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种类不同品牌的药物治疗。
药商给医院好处,医生就多开他们推荐的药。药商把给医院或医生的好处,跟销量挂钩。这样,药商药厂多赚钱,医院医生多拿好处。
药商给药店好处,药店进货就可以只进他们的药。如果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垄断,那你医生即使开不同的药,病人也很难买到,所以只能买药商推荐的药替代。药商把给药店的好处,跟销量挂钩。这样,药商多赚钱,药店多拿好处。
以上两点如果双管齐下,药商/医院/药店一起赚钱,垄断药物供应和使用。
医疗保险的额度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制负担医疗费用。怎么能更多的从保险里赚钱?所以更大的垄断,就是药商跟保险公司挂钩,让自己推荐的药物进入保险公司的保单。
法律是补漏洞的。没有预防功能。更何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点,全世界都一样。美国的问题更大,因为美国的垄断商业特性和规模空前绝后。推荐你一个电影《Puncture》,是根据美国医疗注射器的一个著名案例拍摄的,里面解释了这种超级垄断的秘密。中国跟他们比,真实小巫见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