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被致死的不是自己。没有经过严格调查的打假,就有导致冤案的危险。严格调查才是正途,而不是个人网上打假。个人的声誉和尊严,在没有经过严格调查后,应予保护。这是俺在美国这么久,自己也在IRB(国内叫科研诚信委员会?)服务多年后的体会。
致人于死地时都是“大快人心”滴,刘主席被打倒的时候,大家不都是那么嚷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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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agree with you! -小泥山- ♀ (0 bytes) () 03/12/2012 postreply 13: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