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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要严格审核租户,否则我心里总是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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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经常弄坏各种家电,比如冰箱坏了,每次修理都需要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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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搬走后,维修费用还是得我自己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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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员总是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允许陌生人进入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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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还得我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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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空着没人租,水电费等杂费也得我自己付,还得亲自联系公司,物业经理帮不上忙,因为账户都是用我的名字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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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其他很多麻烦,比如有些房客是领政府补贴(Section 8)的,我并不想租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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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纠纷需要上法庭,最终还是得我自己出面处理。
房子卖了终于一身轻松,哈哈!所以我真不想当房东,毕竟我的时间也是值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