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地主同学,我曾经有个出租房,雇了公司管理,但是我还是不厌其烦,最后卖了。你们怎么能喜欢当这种工作,还能坚持?

来源: 2025-03-08 17:07:1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出租房子要严格审核租户,否则我心里总是不放心。

  2. 租户经常弄坏各种家电,比如冰箱坏了,每次修理都需要我批准。

  3. 租户搬走后,维修费用还是得我自己掏钱。

  4. 公寓管理员总是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允许陌生人进入我的房子。

  5. 房地产税还得我自己承担。

  6. 如果房子空着没人租,水电费等杂费也得我自己付,还得亲自联系公司,物业经理帮不上忙,因为账户都是用我的名字开的。

  7. 还有其他很多麻烦,比如有些房客是领政府补贴(Section 8)的,我并不想租给他们。

  8. 如果遇到纠纷需要上法庭,最终还是得我自己出面处理。

房子卖了终于一身轻松,哈哈!所以我真不想当房东,毕竟我的时间也是值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