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一事对我们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有人说这是文学创作,我也希望是文学创作,我也不想去争论什么。毕竟自己买的房,砸在自己手里,能有什么办法?这又不像在Costco买东西,不满意可以退货。
打官司不是没想过,甚至也做过。我们搜集材料去起诉卖家隐瞒事情,以致我们刚住进来就换暖气空调系统。律师看过材料说,起诉卖家胜算不大。因为他修理的事实发生,我们也知情。当时就可以停止settle,等问题解决。或者就像有网友说的,设立一个escrow account,放一笔钱在那里,依问题大小双方商量解决。而我们什么也没做,顺利过户了,追责很难。如果要告,我们的经纪倒是很值得一告,Q的表现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但我们已经签了放弃对双方经纪诉讼的文件,这条路也堵死了。当然现在来看,那个文件也不是没毛病的,因为上面只有我老公的签名,他不可以告,但我并没有放弃对他们诉讼的权利。这一点可能律师有不同的解答。但无论怎样,如今已错过了诉讼时效。
关于我们过户时发生的事,我也咨询过不少经纪。我问他们会怎么处理,他们都说要不停止过户,要不设立escrow account。但绝不会说先过户,有问题再找卖家。也不会说,如果不过户,押金就不会退回。这一点,Q是做得非常差劲的。我想当时她也没想到过户时会有这种小插曲,当时commission已经唾手可得。无论是停止过户还是设立escrow account,都不如哄着我们顺利过户省事,至于后来会发生什么事,这就不在她的考虑之中了。真有事,这两个人也应该好对付,后来也确实如她所愿,几句话又签了放弃对她的诉讼。她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关于Q的问题,我觉得她所做的一切就是想要快速让客户下单,顺利过户,拿钱走人。当时那种情况下,很显然我们是最容易解决糊弄的。所以她不停粉饰问题,淡化问题,掩盖问题,甚至不遗余力的推荐她长期合作的房检师,而且对我们自己请来的房检师百般挑剔。显然这些都能助力成交。其实作为经纪,不应该这样推荐。房产经纪教科书上有一段话:Licensees should avoid recommending sources for any inspection or testing services. If a buyer suffers any injury as a result of a provider's negligence, the licensee might also be named in any lawsuit. The better practice is to give clients the names of several professionals who offer high- quality services. In addition, licensees who recieve any compensation or reward from a source they recommend to a client must disclose such an arrangement to the client."当然如果我们不是那么白痴,她应该也会有所收敛。
那Q为什么要这样推荐呢?为什么说B是她长期合作的房检师呢?如果能有什么途径查阅她过户的交易,查阅所用的房检师,应该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之前,她是这样做的,在我之后她还是这样做的。我接触到好几家她的客户,用B做房检的是普遍现象。现在有个客户在sue这个房检,也是Q介绍的B。他也告知Q在告B,但这也不妨碍Q继续向她的客户唯一推荐B。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我们小区以前住了一个经纪,她的丈夫就是房检师,听说一个做经纪一个房检,做得很是成功,很快就从我们小区搬走了。邻居们说起来也是摇头不已。
一直快要写完,其实最终都没有官司出现。Q的做法,正如很多回帖说的,你实际上是很难走到法庭那一步的。但整个买房过程中,她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快速促成交易。如果是有经验的买家,这种人应该是避之不及的。如果碰上是我们这样的新手买家,缺少人生阅历,缺少房子知识,真的是很有杀伤力的,造成的影响也是消极多于积极。
不要以为我们是唯一的有类似经历的客户,实际上我们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她这样的经纪也不是独此一家,甚至因为长期这样做,他们已经觉得这样做是很正常的事。至于打官司的事,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时间精力经济条件去做这件事。前面提到有人在sue B,如今已经两年,还没走到法庭这一步,钱已经花了四万多。结果如何还是未知数。有朋友sue builder,前后历时十年,律师费十几万,所幸最近判下来胜诉了。但付了律师费以后,也就仅仅能弥补损失。
作为买房者,真的要吸取我们的教训。自己多做研究,不要急躁,宁缺毋滥,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自己的原则,任何催促你下单的人,基本上不要犹豫,跟她挥挥手说再见吧。如果你是新手买家,千万不要怕错过什么好房子,宁可错过也比砸在手里好。平时多去看open house,看得越多,你就会越有把握,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在哪里。不要轻易跟经纪签下代理合约,多面试几个经纪,分别跟着看几套房子,体会他们的同与不同。如果觉得不对劲,坚定的说再见。不要以为世界上只有这个经纪。对于有经验的买家,如果不用经纪能把价钱降下来,这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或者抢房的时候上dual,因为有经验,相信能尽量做到利益最大化。如果买新房,不用经纪builder也不降价的时候,那就谁给的回扣多就用谁。或者只是请个transaction agent。如果你请的经纪你还得时刻提防她是否在忽悠的话,那你还留着干什么,如果还留着,那就叫花钱买罪受。尤其是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其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等问题。
而经纪,我只想说,你不是只去卖签名的,遇到问题,直接回答问题,发现问题,不隐瞒问题,更不掩饰问题,淡化问题,要明白你的收入从何而来。代表谁,你就应该为谁服务,而不是帮着卖家把房子卖出去了事。经纪要做到的几点:caring,obidence,loyalty,discloure,accounting,confidential,你做到了几点,你们这个职业是有要求的,是有规范的,不要以为你这样做多了,你身边的同行也是这样做的,你就觉得正常了。如果连大众也觉得这样做很正常,你吃亏了你活该的态度,而大加指责的话,如同最近常碰到的大使馆有文件的骗局,很多人忙于指责被骗者活该,这么容易就被骗了。也许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愿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能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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