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淅沥淅沥下个不完。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雨。
现在科技昌明,都可以掐指算出来,到十点,就会停了。而且人人都可以用手机看到。这搁在过去,只有诸葛孔明才有这样的功力啊。
爱美丽跑到我卧室,很鄙视地看了一下懒惰地懒床的我。说要和她爹去吃brunch。我正想说那我也一起去吧,人家已经一甩门走掉了。压根就没想带我这个电灯泡。
悲愤地吃了四块烤面包,还狠狠地抹了好多爱美丽最喜欢的蓝莓酱,哼哼。
九点半,出发开去廊桥。
手机孔明也不是料事如神,虽然app上写着雨已经停了,但是一打开车门,我去,风大雨大。
想起教练说,加州雨少,要珍惜每次雨中锻炼的机会。好吧。
穿上上鸟家那件最轻的防雨hoody,带上我的铁人帽子,背上我忠心耿耿的水袋,老子又出发了!
这时教堂的钟声响彻小镇,让我想起海明威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
到第一个大坡下面,鞋子袜子就完全湿透了。干燥的加州,变成了溪水到处流淌的泽地。
不过确实美,而且一个人都没有,非常符合我这种文青,actually 文中的口味。想起了理智与情感,Marianne就是在这样的天气里摔了一个跟斗,遇到了Mr Willoughby 英雄救美,从此开始一段孽缘。
简奥斯丁是英国的琼瑶奶奶,这么多年,毒害多少代少女,情节总是年收入五千磅的总裁爱上不名一文,妹妹跟人私奔,妈妈嘴碎浅薄的我。
去伦敦,去苏格兰,因为带着娃,都没有去看高地,这是我多年的奥斯丁情节啊,下次必须安排。我要提着长裙,在大海边的高地草原上奔跑,当然崴脚啥的就不用了,吼吼。
堪堪跑到一小时。折返。
一转身,我去,迎面大风,差点把我吹个跟头。什么旖旎的想法都没了,立马进入survive mode。
每次跑到遍地落叶的那个下坡,就好像置之死地而后生,那里就是停车场,意味着我今天的自虐终于结束。老子又活着回来了!
以前大铁要在这条路上搞五圈凑成100。每次骑完远远看到停车场,流泪的心情都有,现在是好多了,没有啥流泪的冲动了。所以人家说,身体没有到极致,灵魂是不会升华的。我的灵魂,因此好几年都没有升华了。
路上看到:
很俊俏的野猫一只;
容貌不详但是身材很elite的cyclist一名。
一条本来充其量只是水沟,但是见天大雨以后俨然变成了咆哮的黄河,把牛们弄得很尴尬,本来就是在溪边吃个草,现在竟然搞出来横渡长江的气势。
跑完拍了河边的树叶和桥。照片严重ps,为了彰显我的品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