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石以前和Section8打过一次交道,没有成功,后来就暗下决心,再也不考虑Section8了。(要空置房供County来Inspect,后来批准的价格还比市场价低。)
最近买了一个房,结果也带来了一个Section8的租客。
Seller已经给出了90天Notice。下面就看古石留不留他们了。
好处就是什么也不用做,过户就开始收租。租金还蛮好的。而且可以一个月就Close。
坏处就是他们当然不是很Strong,家里也乱糟糟的。如果政府补助停止时好好走也行,就怕到时候走不了要Eviction。(古石的租客一般在工作和付款能力上都还是比较可以的。)
另外就是如果不留他们,房子还是需要整理一下(5千块以内),再出租也要1,2个月空置。
大家觉得这种情况下,应该留还是不留。
据说Section8的Lease Agreement还要有Section8 Addendum(http://www.hud.gov/offices/adm/hudclips/forms/files/52641-a.pdf). 其他的在合同上需要注意什么吗?
谢谢大家的意见。
古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