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告上法庭,又自己搬走

恳请各位地主帮忙出出主意:

先讲一下过程:我的出租房客(老白人)8/2从外州搬过来。搬入后8/7报告说空调不制冷。我当天晚上就去看了。我的lease是要求租客买Center Point Engery Service Plus Plan. 所以我第一时间就让他们联系Service Plus Plan。但被告知 Service Plus Plan 1 个月半月以后才能来修。租客找了contractor 第二天早上来。我也同意了,但没说谁付费用。接着当晚租客就给我发Email说我同意repair cost deduct from rent. 因为lease上写着不行,所以我马上回信说我不同意 repair cost deduct from rent。

接下来四天,租客也没有联系我,不知道修了没有。第五天傍晚(8/12),租客发来24 hour notice:不修就上法庭。并把contractor 的estimate 发过来, $15000. 我当天晚上联系contrator, 第二天(8/13)一早回他 (24 hour 之内),告诉他contractor 隔天(8/14)来修, 让他开门,他回信就说这是我的责任,他不在家。还在Email里带着脏话 “shit”。

8/14 contractor 来,说5天后8/20换新的空调,我让contrator 和租客联系开门的事,contractor打了电话,说租客让contractor和我联系. 于是8/20我去给contrator开了门,安了空调。以为这事就过去了,结果8/28 收到法院传票 Emergency relief(租客是8/21在新空调安完的第二天file的):  9/3 zoom hearing。

今天又收到租客的通知:"We have moved out completely and the property i vacant. The key on kitchen counter... Sent a mutual agreement termination for you to sign" 

      termination agreement 里要求9/1 租约终止,退他押金,额外再赔偿 $3200.

明天该收9月份的租金了,我估计他们是不会交租金了。

请教各位地主:

1.我是打算明天收不到租金就发eviction 通知的。这种情况eviction还适合吗?

     还是算他们已经搬出,需要file court 说他已经 abandonment 了property?(有file abandonment 这一项吗?)

    还是也不需要file eviction 或是abandonment了,直接把他的Email当证据,证明他已经把房子交还给我,直接去small claim court (如果有精力的话)

2. 我是希望尽快找到下个租客的,这种情况我可以show 房了吗?

    如果找到了下一个租客,他会不会说他还在租约里,我非法租给别人?

3. 这种情况,我需要找个律师吗?还是自己就可以上法庭了?

租客不是没钱,感觉是不喜欢我的房子,找茬搬走。当时人在外地,没有来现场看房,看了video就申请了,搬过来直接就进去了,感觉是把我的出租房当AirBnB 落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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