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专家,常理:先走的其个人财产先归其子女。共同财产第二个走后再按双方孩子数分。是不是更合理?当然这种情况需限制第二个花

来源: 底线清晰 2024-04-30 10:59:1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0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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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Estate Planning早春四月2024-04-30 09:56:51

费其个人与共同财产的比例,比如近似同比花费。就是不能优先花共同财产,后花自己财产。这样可能不好操作,但可以按第一个走时的财产比例估算;

比如第一个走后:

1. 第一个的个人财产是1M,共同财产是2M,幸存者财产是1M。

2。这样,第一个走后,其子女拿到1M。

3。幸存者再走后,其身后的所有财产的的3分之二,再在双方孩子之间等比例分。

4。第二个走后的三分之一,归其子女。

5。当然,这不能规避所有缺陷。比如幸存者逐年转移财产到其子女,或临终前转移。但简单最好,别想太多了。

6. 先别想税。交税是好事。

 

所有跟帖: 

相对给予子女,要优先满足自己与配偶的有生之年消费,而不是优先考虑如何传给子女,除非有财产自己与配偶怎么消费也花不了或 -底线清晰- 给 底线清晰 发送悄悄话 (134 bytes) () 04/30/2024 postreply 12: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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