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本来想的很简单,individual 的财产给各自的孩子,joint 财产在其中一个人pass away后: 房子和共同的cash给现在的spouse。
一个人死后,个人财产给自己的孩子,这个没问题。但是共同财产给未亡人,以后她死了怎么办?给谁的孩子?
跟attorney谈过话,他建议做estate tax planning, 做Credit Shelter Trust, Marital Trust, 这样可以省税,将来2nd person 死后,有更多的遗产。当然这样,律师要charge more money,多做trust。可是这样,第一个人的孩子就不能立即拿到财产,必须等到第二个也死后。好像这样不好。
这个信托应该是给共同财产设立的。你们的个人财产可以不放在信托里面,还是各自孩子继承。只有共同财产进信托,这样共同财产等到第二个死后才会给所有孩子分。这难道不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