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客,按时交租,很少维修,加上近几年covid-19, 能按时交租就不错了,所以房租低。
但是加州近年通过的AB 1482法案,限制无理由终止合同驱赶租客(个人拥有的一单元住宅除外),且每年只有一次机会涨租并最多不得超过10%. 如果错过每年一次机会,则今后很难追上市场价。所以准备每年涨租。按该法案,老租客搬走后,可以按市场价租给新租客。
目前租金远低于市场价,我涨10%是合理的。并且新的section 8 租客也是按市场价。
一年前,我按10%涨租,section 8 也只approved 约一半,我同意了。这一次可能section 8也会觉得我会同意,所以压价。但是如此年复一年,离市场租金今后只会越差越大,所以希望终止section 8合同。
求建议,怎么终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