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换工作,要在异地租房子,当时自己人在国外,又比较大意(傻),就只看了网上的图片就签了合同。当时给了租房公司驾照复印件和SSN。人到了以后发现(一室一厅公寓)房子又脏又破又黑,完全没法住,就想退掉,才看到合同上写的是我必须负责到租期到(10个月)。租房公司说我不要押金或者交罚金都不行,必须负责所有租金。我很老实地按时付租金,直到找了一个人sublease.但是这个月sublease的人不交租,不回电话、邮件。已经迟交将近一个月的房租了。这边租房公司催我交租,那边联系不到人。打电话让租房公司过去看(我的钥匙在sublease手上),说是屋里没有被褥,但是有个笔记本电脑和少量杂物。我有几个方案,请大家指教。
1.从今天起,什么都不管了。我的一个月押金也不要了。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租房公司会不会告我上法庭,我会不会最后要付很多晚交房租的罚款。公司说有可能去我的雇主那说,影响我的工作。可是我不觉得我的老板会关心这种破事。我主要担心信用记录和罚款之类。我已经垫付了这个月的租金。房子五月底到期。
2.继续找人sublease。但是前面这个人的东西还在里面。租房公司说我可以把他的东西先拿出来,到时候再给他。我可不想再惹一个偷别人东西的麻烦。
拜托这里的高手给指教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