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宝地请教大师一个问题:

来源: 永远正能量 2022-06-23 22:27:5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76 bytes)
我有一个房子在北加,租给Section 8 五六年了。开始租金高于市场价,后来每年续租加价的部分政府放在租户头上,而租户一直不愿意承担,我催了也没结果。现在市场价已经高出我实际收到的租金四五百左右,我于是提早45天通知租客我将不再续约。在这种情况下,请问:1)不再续约的通知是否也应该抄送给政府部门一份?2)如果租客不搭理我的通知,如何能让他们按时搬离?3)在过去几年里租客欠租部分还有可能追回吗?多谢!

所有跟帖: 

你进来看看 -老朽- 给 老朽 发送悄悄话 老朽 的博客首页 (469 bytes) () 06/23/2022 postreply 22:49:05

是不是租户承担部分不能超过总房租的一定的百分比吗?超过了,house会同意吗? -兔8- 给 兔8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3/2022 postreply 23:07:16

以前不同意,现在同意了。比如房租今年最高一房是2025, -老朽- 给 老朽 发送悄悄话 老朽 的博客首页 (143 bytes) () 06/23/2022 postreply 23: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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