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的問題,远远不是涨租的上限。新法的邪恶在于,屋主不能让租霸房客走人。

来源: 四则旧舍 2019-08-11 16:28:4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993 bytes)

加州新法AB1482,草案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几个原因之外,屋主不能请租客走路。结果是,不管您签约签了多长时间,都是永久的租约。这个名目叫Just Cause Eviction (JCE).

奥克兰Ballingers一案,凸显JCE的弊端。Ballingers是奥克兰军人,服从调令,到外地服役三年。期间,他们将住宅出租给高科技码工。三年之中,奥克兰通过JCE法,规定哪怕是房主搬回出租屋自住,都要预先付给租客搬迁费。结果Ballingers只好付给租客6500美刀,才能住回自己的房子。军人收入多少?码工收入多少?这6500美刀,公平吗?

AB1482规定,JCE在全加州实施。房主付给租客搬迁费,不得考虑租客的收入。不得考虑租客的收入 - 这是帮助弱势群体吗?这要是通过了,那奥克兰军人,还会在离开湾区期间把房屋出租吗?如果他们不把房屋出租,誰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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