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找listing agent那一刻,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利益全数出卖了。我做卖方,不反对我的agent做dual agent,但是会特别把关,而我的agent也特别小心,直接跟对方说,必须愿意出没有任何contingency的最高offer,而且不能negotiate anything,否则她不会接手帮着写offer,按照法律,她必须把所有的offer都送给我看,最后的定夺还是由我做,我要求第二轮highest & best,她在后面敲边鼓,那个买家也必须接着往最高bid,最后的结果是房卖的特别高价。所以我作为卖方,还是蛮喜欢dual agent的,我占便宜啊。可是作为buyer,我可不愿意把自己的利益完全放手。确实有可能会丢掉一些机会,但是作为投资者,deal不止一个,我不是非得买哪个房子,该我的跑不掉,不该我的也拿不到,都是命。
我上个贴子里没说清楚的是,几个agent内部卖的房子,最后的卖价高的离谱,如果上了MLS,很难想象能超过那个卖价,所以我很好奇agent内部是怎么提价把价位bid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