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弃婴在今天的社会是应该受到反对和制止的。但是,我认为也要反对简单的道德批判。同时,不能因为中国有较多弃婴事件的报道就认为这是中国人的素质低,或社会黑暗。总的来说,弃婴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在古代世界各地都有较为普遍的弃婴行为,西方可能也是一样的。而今天我感觉弃婴主要发生在社会底层。享有较高社会地位和良好收入的人群不太可能发生弃婴。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弃婴必定会逐步减少直到消失。这里就不讨论中国的弃婴问题了。
这里我只想从伦理角度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应该意识到生产具有严重缺陷的婴儿时会给夫妻带来极大的影响。尤其对于经济贫困生活负担沉重的夫妇将是巨大的甚至难以承受的。即便对于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也会意味着之后夫妻的人生将发生改变,对其生活和精神都有极大影响。因此,在批评弃婴时应该避免道德极端化,也要体会这些家庭的痛苦。
这里就涉及应该如果对待具有严重缺陷的婴儿的问题。
我认为对有严重疾患的婴儿可以考虑实施安乐死。
说到这里肯定许多读者会尖叫起来,对立进行批判。而反对的理由其实就是婴儿是生命,是一个人,之类的伦理道德。
这种多数人认为天经地义的观点值得推敲。认为新生儿具有意识是一种比较极端的观念。类似的伦理争论在堕胎中也存在,但现在堕胎已经被普遍接受。新生儿并没有明确的意识思想,而且婴儿的选择由父母决定是合理的。
如果从人的尊严与自由意志来说,生孩子本身就是不人道、不道德的。因为,生育都是父母情欲的要求,没有任何人是在征求孩子的同意后才生孩子的。当孩子已经拥有了严重的残疾时,让他在世界上继续存活本身也有不人道的成分,这从某种角度来说,更多的是父母自身的道德满足。记得很多年前欧洲某国转播第一例安乐死,就是一个年轻的高位截瘫的患者,他的意识清晰,但全身高位截瘫,只能卧床,靠别人照顾,所以他选择了尊严的结束生命。所以,对于有严重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影响未来生活的新生儿,这样的孩子活着既是痛苦,父母未来还有担忧离开人世后孩子如何生存的问题,安乐死是有合理性的。
当然,无论对待孩子还是成年亲人,安乐死都是非常痛苦的抉择。这是人生的矛盾。所以,不宜简单的对待。这个问题只有依靠医学科学的发展才是更好的解决。但是,今天与人简单批判弃婴,社会系统的帮助这些家庭更为重要。当然,有些只有轻度残疾的婴儿或者女婴被遗弃,这就是对于生命的观念还没有转变到现代的阶段的结果。
另外,去年发水就有反革命质问我为什么不关心。我那时非常和蔼的告诉他们,我对今天的水灾的确不关心。每年水灾都有死伤,这当然是悲伤的。但是,今天中国的水灾和过去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而水灾在中国就是每年都有的常规天灾,严重时通常会伴随人为处置不当,但已经不会像过去那么悲惨了。人们的生活和生命基本可以被保障。有问题就处理解决,还是未来随着科技发展才能最终解决。而且,我们离那一天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