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最重要,强迫是违法的。

你说的亲身经历那两口子的故事,的确不好办。

 

没人会可能因此说中国医生就是杀人犯,这是其一。终止妊娠的前提,必须是自愿的,即使医生说,胎儿有严重的生理缺陷,孕妇本身患有妊娠期疾病,需要终止妊娠,孕妇不同意也不可强迫,这是其二。

 

医生给求诊的病人看病,管你什么宗教,文明野蛮,书记老百姓,或是领袖群众的,就像铃兰朋友的大伯,我们外科医生的尊师,教导我们说:解除病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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