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对这段楞严的理解与存在兄略有不同

以这句为例“有所非覺無所非明

这里有两对概念:所与能,觉与明。

有所,是产生了主体与对象的对立(有能有所)。

无所,是没有主体与对象的对立。

觉,可以理解为知的能力。

明,可以理解为知的结果。

这样,这句话的大略意思是:如果认为对象为真(有所),那么对对象的印象不是那个能知的能力(非觉),就像我们看到桌子,对桌子的印象不是认知能力一样。如果没有对象(无所),那么就没有觉知的事实(非明)。这样就一团模糊,也是不对的。

联系上下文,佛应该是要把思维的两个方向都堵住,希望听者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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