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极端的例子啊),如果国际羽联规定女双比赛双方都必须用机关枪互相扫射,这还是公平的,但是明显不合理。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个赛制不公平,但是这个赛制不合理。而且这个不合理是造成运动员在场上出现无理举动的根源。从来改正错误都是从根源看起改起,舍本求末怎么能够解决问题?我请问,在原有赛制底下,设想这八位运动员都奋力拼搏去夺取那个不利的小组第一 ,您会怎么想?我是说,您认真的想一下您的反应,您是不是会觉得很奇怪?会觉得没有逻辑?既然小组第一对于将来的比赛不利,何必那么拼命呢?拼命去抢一个对自己有害的东西,是奥运精神还是精神失常?观众会理解吗?会为他们喝彩吗?您平心而论的想一下,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如果说,那个场面太可笑,不可理喻的话,那么就是这个规则使得运动员无论如何处理都两难,就是这个规则有错,就是这个规则的问题。怎么可以单单只怪运动员呢?
您说事后羽联也承认规则的问题了,但是他们是在压力下随便应付的,他们同时还硬说这个规则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请问,8名优秀运动员被迫弃赛是何等的成功?羽联从来没有检讨他们自己工作的失误,而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根本无法负这个责的队员们身上。如果说运动员们应该有所处分我也支持,我不是说了,应该警告吗?但是首先羽联必须自己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接受处分。哪有主谋无罪,而胁从有罪的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