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氏问过上他文学课的孩子们,何谓文学,你们为啥喜欢?貌似他最满意的答案,无它,就是喜欢读故事。
那好小说的标准是啥,记得纳氏的回答简明扼要:有趣的故事,受益的知识,还有精妙的语言谋篇布局。说得不错,可纳氏本人,明显太偏爱最后这点。
话说回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俺只读过纳氏的回忆散文集“说吧 记忆”,英文版,词藻华丽具象丰富,但通篇读完就感觉,哇,这丫真特么牛逼。读完了,脑子被密集华丽的文字堆砌的故事塞得满满的,不觉得有那种愿意重温回看回想和共情的通透和清澈。精致吗,像他喜欢的蝴蝶。美也精致。可让人喜欢吗?哎,真不是那么喜欢。
恃才傲物的人,文学都是玩儿。中国的钱钟书算一个。意大利的Umberto Eco也算一个。好故事也要九曲十八弯地讲,掉书包袋。或者直接掉金句。文学玩儿成了文字的花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