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在谈一个合同,其他还好。就是卖家非要坚持我们30天拿到loan的批准,如果超过几天可以考虑延长。以前我们买的两个房都是45天的term, 我们基本在33和35天内拿到loan。跟他说35天他也不同意。说不想等超过30天才得知我们的loan能否批下来。我们和lender联系了一下,答复说30天很紧,可能会超过。
请问这里买房经验多的大侠们,这种情况是否常见?如果卖家非要坚持30天,我们明知非常可能会超过,可以答应吗?卖家经纪对我们的经济说如果超过可以适当宽延几天,我们说可否写到合同里,我们经济说没法写,只能是good faith了。
大家怎么看。这里卖家很俏,我们也是好不容易才谈到这个合同,放弃觉得可惜,不放弃又觉得这样搞得我们太紧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