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因家庭暴力在两年内数次被警方拘留。我们都是中国国籍,我虽然在他动手后报警并痛恨他的作为,内心并不希望他因此留下不良记录,毕竟每个人奋斗到今天不容易。我更不希望他的不良记录会影响到孩子的将来。但我也不能忍受他的暴力行为,如果我不报警,他只会变本加厉。
前面两次因我躲避警方不出庭作证,警方最后撤消了起诉。这一次我告诉警方我不愿出庭,他们给我witness summon。但我还是带着孩子事先躲到了朋友家,仍然没有出庭。警方给我的电话里说要给我warrant,我查了一下,under a warrant, 我可能被捕。我现在已经带孩子回家。
我想问的是:
(1)警方有权到家里来逮捕我吗?我丈夫有bail condition,不在家。
(2)我可以主动和警方联系吗?这样可以避免他们来了吓到我孩子(3岁)。
(3)我知道一个月后会再次开庭,是不是我这次躲避不了了?
先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