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时我签合同时,没有任何人提到不许出租和郡里备案的事,也没有提到如何去郡里查相关规定。公寓管理处也没有和我签任何协议。他们怎么说也应该负一定责任吧?就比如说,交通管理局从一开始就给任何人无条件发驾照,也不告诉你交规,不用考试。然后有一天警察突然把你拦下,说你超速了。你能说交管部门没有责任?
另外,我已经和房客签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我现在遵守规定,我是不是又违反了与房客的协议。这种情况怎么争取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谢谢!
感谢回复!还有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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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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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07 postreply
10: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