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回复!还有两个问题。。

来源: 2007-02-22 07:04:1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可是当时我签合同时,没有任何人提到不许出租和郡里备案的事,也没有提到如何去郡里查相关规定。公寓管理处也没有和我签任何协议。他们怎么说也应该负一定责任吧?就比如说,交通管理局从一开始就给任何人无条件发驾照,也不告诉你交规,不用考试。然后有一天警察突然把你拦下,说你超速了。你能说交管部门没有责任?

另外,我已经和房客签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我现在遵守规定,我是不是又违反了与房客的协议。这种情况怎么争取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