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错了!这是我第一次反对老猫。



这个CASE的首要因素是:受害者有没有向HR或者上级申诉?按照美国公司的标准程序,一旦有类似情况,应该立即向HR或上级反映备案。如果公司不作为,老板继续骚扰你,你才可以有打赢官司的可能。

向HR申诉后,公司按照法律不能报复你。否则你也可以打官司。

老猫大概没有在公司里呆过。在公司找工作,老板的推荐信是不必要的。(这和学生找工作完全不同)。应为大家都理解如果你在找工作找自己老板推荐是不可能的。业界的惯例是用同行或同事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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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老猫错了!这是我第一次反对老猫。 -IDLess- 给 IDLess 发送悄悄话 (8 bytes) () 12/08/2006 postreply 10:26:19

支持一下! -长发飘飞~~- 给 长发飘飞~~ 发送悄悄话 长发飘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8/2006 postreply 10:43:04

您好久没在这露面了,我也支持一下。 -不慌不忙- 给 不慌不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08/2006 postreply 11:56:39

您以后找工作时新公司到现公司作背景调查时 -boby123- 给 boby123 发送悄悄话 (902 bytes) () 12/08/2006 postreply 1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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