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点:
您以后找工作时新公司到现公司作背景调查时,按照美国法律现公司只能给一下信
息:
你的工作起至日期。你的职称。很多州还容许给出你的工资情况。
法律禁止前公司透露你的私人信息,包括(!)你离开公司的原因。(如果你被解雇另当别论)。
我在美国大公司主管一个小组。受过公司这方面的严格训练。
如果你没有向HR申诉过,老板一骚扰你就打官司是不行的。
公司训练的标准程序是:
当别人骚扰您时,
1。用礼貌但是非常明确的言语告诉对方:我不喜欢这样。
2。立即通知HR备案。
这时,公司不能就这件事情报复你即使你是错误的申诉!!!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是否性骚扰不是取决于骚扰者的主管意愿而是被骚扰者的个人感受。
这时,公司将被迫采取行动,否则违法。
公司怎样做来制止这种行为和你无关。但是,只要你老板继续骚扰您,你就有很好的理由起诉公司了。
请问你:
1。是否用明确无误的语言告诉了你老板你不喜欢他这样?
2。你是否向HR或上级申诉备案了?
没有这两件事,你就没有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