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一家小公司(~50人)工作,美国这边是欧洲总公司(<100人)的子公司。5月底,我和另外一个部门的一位同事以及美国公司的领导MJ(在美国的一把手),我们三个人一起开会。会议过程中,那位同事在讨论业务之后对我进行了一些具有人生攻击性质的指责。第二天,我和公司合规部门的同事讨论后,在他们的鼓励下,也为了争取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我正式提交了一份complaint,要求公司对此事进行调查。公司合规部门6月底发给那位同事一份通知,具体内容没有通告我。
7月初,总公司宣布美国公司领导层的一些变化(美国公司的领导MJ和我们部门的领导7月中旬离职,分别由总公司派来的两人接替)。感觉总公司派来的两个领导会找借口裁员,再重新招募一些有欧洲背景的人员(语言沟通方便)。
这里请教一下,前面提交的complaint是否可以在这一轮可能的裁员中对自己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或者说,提交complaint之后的一段时间,如何应对公司可能的打击(比如裁员等报复手段)?美东滨州和新泽西州,法律上相关规定有哪些? 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