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感受是:
我只是租给A 其中一房间。是room share. 作为房东,我有权让其他人进入公寓的共用部分,除了A的房间外。给钥匙给新租客应该是没有过失的。
A有房间钥匙保护自己的财产,而不用。A有过失。
A告诉说是周五早上与周六晚上之间被偷。周五,六是28,29号。在进入之前就可能被偷了。在近2天的时间里抢被偷都没有发现。有些奇怪。
谢谢 柠檬椰子汁。接受批评。想与您讨论一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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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说说
-柠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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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9 postreply
12: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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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柠檬椰子汁。心里有数了。
-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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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19 postreply
14: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