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柠檬椰子汁。接受批评。想与您讨论一下。

来源: 2019-10-04 12:25:2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感受是:
我只是租给A 其中一房间。是room share. 作为房东,我有权让其他人进入公寓的共用部分,除了A的房间外。给钥匙给新租客应该是没有过失的。
A有房间钥匙保护自己的财产,而不用。A有过失。
A告诉说是周五早上与周六晚上之间被偷。周五,六是28,29号。在进入之前就可能被偷了。在近2天的时间里抢被偷都没有发现。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