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在收那人的押金时有另外的协议,一旦他退出,你要处罚。你说你州政府有建议指导,拿出来分享分享嘛。如果有有关具体处罚规定,那你还来这里问干嘛?
另外,申请人愿意在未签租房合同前先出押金,多半是为了表示诚意,让你把房子优先租给他,这个应该是没有出租法规定的,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所以,未签合同前,没有押金一说。
俺在两个月前出租房子时,就有好几个愿意先出1个月的房租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都被俺一 一 婉拒,大大方方地说按tenant screening办。
你其实这样先收别人的押金的做法,很容易给自己挖坑,这不, 你前面提到的这人在签合同不成时想找你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