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我前段时间因为对法律的一些东西比较有兴趣,我有个律师朋友建议我读法理,后者是法律的精神,正好有法的起源一些说法。最初应该是人的习惯形成的奖罚规范或者统治者的思想。如果有案件而没有法律明确条例,应该是按国家制度判决。
至于携带酒这个话题,我的理解,有没有犯法,不是如何判断“携带”的定义,而是对“携带原因”的判断。就像规定小孩不许赌博,但你看见小孩在赌场,不能说他犯法,他可以是在赌场吃饭看表演。
这件事,我怀疑小孩自己对警察承认酒是他的,之后的辩护理由就比较困难,因为放什么地方已经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个东西是你的,而你这个年纪不应该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