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能理解跟主任有争议的行为!你还要告人家,更不能理解了。想想最基本的做人的规矩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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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土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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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5 postreply
17: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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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楚你说的啥。真的,楼主这个实在没有理由控告的理由,人家又没有诽谤伤害他,控告不合乎逻辑,还有犯浑之嫌。
-爱吃肉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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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5 postreply
18: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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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 -爱吃肉的胖子- ,你在胡说八道,还要教训别人,这就是你做人的基本规矩吗?!
-Wis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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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5 postreply
19: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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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您这气性大的。"人力资源的职员也能体会到 性格不合的因素的",这个跟楼主的可不一样,第2家不要就是因为第1家没说好话,不是吗?
-爱吃肉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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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5 postreply
2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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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家不要是因为第一家没说好话”是一个可能,没有证据; 我在美各地做事三十多年,退休十多年,好坏都遇到过,是有资格做顾问的。
-Wis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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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5 postreply
17: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