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要上法庭,我就再跟你找点儿茬

本帖于 2015-07-05 13:26:4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慧惠 编辑

你说的有道理,但严格的判法,从合同上讲,楼主是该付16天的钱,不管住没住。同时房东应该归还新房客16天的钱,因为合同没有到期,房东无权出租。是不是这样?所以对房东来讲,怎么都会有16天的收入,而这收入从哪里来,比较tricky。现在她已经收了一份,应该有商量的余地,同时执意上法庭,最后的结果未必对楼主真正有利吧?

所有跟帖: 

Thanks for all good points -Jim2014- 给 Jim2014 发送悄悄话 (618 bytes) () 07/05/2015 postreply 14:00:38

假如LZ付了16天的房租,而房子在这16天里又租给了新房客,那就等于LZ sublease给新房客,新房客租金应交给LZ。 -希腊孤客- 给 希腊孤客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5/2015 postreply 14:28:03

你这是添乱,万一合同不能sub-lease呢?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109 bytes) () 07/06/2015 postreply 05: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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