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有道理,但严格的判法,从合同上讲,楼主是该付16天的钱,不管住没住。同时房东应该归还新房客16天的钱,因为合同没有到期,房东无权出租。是不是这样?所以对房东来讲,怎么都会有16天的收入,而这收入从哪里来,比较tricky。现在她已经收了一份,应该有商量的余地,同时执意上法庭,最后的结果未必对楼主真正有利吧?
既然你要上法庭,我就再跟你找点儿茬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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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all good points
-Jim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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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5 postreply
14: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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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LZ付了16天的房租,而房子在这16天里又租给了新房客,那就等于LZ sublease给新房客,新房客租金应交给LZ。
-希腊孤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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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5 postreply
14: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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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添乱,万一合同不能sub-lease呢?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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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5 postreply
05: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