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要上法庭,我就再跟你找点儿茬

来源: 2015-07-05 12:19: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说的有道理,但严格的判法,从合同上讲,楼主是该付16天的钱,不管住没住。同时房东应该归还新房客16天的钱,因为合同没有到期,房东无权出租。是不是这样?所以对房东来讲,怎么都会有16天的收入,而这收入从哪里来,比较tricky。现在她已经收了一份,应该有商量的余地,同时执意上法庭,最后的结果未必对楼主真正有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