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角度看这条法律的通过

回答: 这不是矫旺过正wxcool2015-06-30 05:22:18

不论对错,这是我看到的最有人性的一条法律。

很多年前,我对同性恋的概念就是艾滋病和怪癖,后来我听了一首歌,当时被歌里面的悲伤感动,才知道这首催人泪下的曲子是Eldon John为一个自杀的同性恋唱的。我后面了解,同性恋不是一种‘爱好’,而是无可奈何的一种变异。生活中,一个人深爱另一个人,而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在一起,那种痛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体会的。我接触的一些同性恋,他们有着很好的教育背景和很好的修养,不是一种愤世嫉俗的样子。不允许他们结婚的人,其实从内心深处还是不能接受而已,即使嘴上说人人平等,不歧视。

其次,只有内心自卑的人才会特别重视表面的规则和别人的想法。同性恋毕竟是社会的少数,所以可能更需要用一种方式去获得承认,而法律比人心更容易些吧。



所有跟帖: 

窃以为这个案例本身现在看还是正面成分多, 不才只是警惕这个案例可能带来的矫枉过正和给同性恋们没来由的自豪感. -EMSWhite- 给 EMSWhite 发送悄悄话 (27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08:59:35

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发展速度和方向,你觉得‘矫枉过正’,我反倒觉得是一种‘水到渠成’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455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09:14:51

5:4险险通过, 这叫水到渠成? -EMSWhite- 给 EMSWhit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0:53:09

你只看到数据,但你没看到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1035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1:38:21

你算部分理解我的观点, 可能我用残疾人士做类比被人认为有冒犯的意思, 我换种说法吧 -EMSWhite- 给 EMSWhite 发送悄悄话 (1599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7:21:11

唉,这个例子还是错的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1279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9:08:22

他们开心也好, 不开心也好, 其实的确不关我事的. 我内心根本不觉得他们有啥特殊, 普通人而已, 不值得自豪. -EMSWhite- 给 EMSWhite 发送悄悄话 (764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20:55:48

哦,普通人就不可以自豪?或者不值得自豪? -aac- 给 aac 发送悄悄话 aac 的博客首页 (236 bytes) () 07/03/2015 postreply 05:15:08

世界上同性恋合法的国家多着呢。你去研究研究这些国家的同性恋有没有“自豪感”,比关门瞎想强多了。 -如尘- 给 如尘 发送悄悄话 (112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09:24:49

是这帮人在为这点不同自豪着呢, 我自豪只自豪我有杞人忧天的基因. 哈哈 -EMSWhite- 给 EMSWhit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0:07:37

再说了,美国法律不限制人的自豪感。有人为娶个小两辈的老婆自豪你也没辙不是。 -如尘- 给 如尘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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