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心也好, 不开心也好, 其实的确不关我事的. 我内心根本不觉得他们有啥特殊, 普通人而已, 不值得自豪.

回答: 唉,这个例子还是错的慧惠2015-06-30 19:08:22

我只反对拿此来做秀的, 来作为所谓politically correct的准则, 而片面强调这种区别, 忽视的确长期存在的理性的反对意见. 这反对意见从古就有顽强存在(有时当然变成不人道的迫害), 除了宗教信仰上的因素, 就一点点社会学, 伦理学, 法律, 经济, 生物学上理性的考虑都没有? 4个投反对票的大法官难道都该被弹劾?

反正我不觉得这次是水到渠成, 最多是暂时告一段落. 这个事还有的折腾呢, 来日方长. 不信去看Prohibition的历史吧.

还有, 万一以后医学和心理学发达了, 性取向真证明能后天改变了, 这帮人该怎么办, who knows! 有时觉得科学真是trouble maker,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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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普通人就不可以自豪?或者不值得自豪? -aac- 给 aac 发送悄悄话 aac 的博客首页 (236 bytes) () 07/03/2015 postreply 05: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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