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反对拿此来做秀的, 来作为所谓politically correct的准则, 而片面强调这种区别, 忽视的确长期存在的理性的反对意见. 这反对意见从古就有顽强存在(有时当然变成不人道的迫害), 除了宗教信仰上的因素, 就一点点社会学, 伦理学, 法律, 经济, 生物学上理性的考虑都没有? 4个投反对票的大法官难道都该被弹劾?
反正我不觉得这次是水到渠成, 最多是暂时告一段落. 这个事还有的折腾呢, 来日方长. 不信去看Prohibition的历史吧.
还有, 万一以后医学和心理学发达了, 性取向真证明能后天改变了, 这帮人该怎么办, who knows! 有时觉得科学真是trouble maker, 哈哈哈.
他们开心也好, 不开心也好, 其实的确不关我事的. 我内心根本不觉得他们有啥特殊, 普通人而已, 不值得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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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普通人就不可以自豪?或者不值得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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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5 postreply
05: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