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回复。我说“而我当时被work permit局限住又不能找另外的工作”的背景是这样的:

我进入加拿大的时候持closed work permit,这决定了我只能在这个大学的这个系里做博后,不可以到别处工作。而且即使我当时想找别的实验室博后的位置,以我的情况也是不可能的。原因如下,1 我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了近两年,因为发现使用了实验室提供的造假的模型,我把所有数据都废弃了,没有发表任何文章 (原实验室的老板曾经要把我列为一篇文章的co-author,但我因为细胞的问题拒绝了),这对我的科研生涯是很严重的打击。2.大学对我举报处理得十分拖延并明显袒护实验室 (学校有条例规定收到举报后20天内通知举报人是否进行正式investigation,而我等了两个多月才得到通知,而且中间没有任何人就我的举报与我进行联系调查情况),我甚至不能向新雇主解释我为何离开以前的实验室。3.原实验室在被学校通知我举报了他们后在系里散布舆论,说我无中生有中伤实验室。

博后不是public servant,所以Whistle-blower protection对我不适用。

再次谢谢你的回复,我心里稍稍有些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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