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说清楚。我们处在SETTLEMENT CONFERENCE 阶段。

我第一次去时没经验,当时对方律师向法官要求,法官虽然答应了,但是给了两个先提条件。一是要求他们6月2日之前提供CONTRACTOR名字和地址。二是6月24日之前提供CONTRACT样本给我来证明他们之间的CONTRACT成立。被告是6月23日才提供的名字和地址,到现在还没有合同样本来做PROOF。我根本就不想把那CCONTRACTOR列进去。所以想来想去,我们8月还继续SETTLEMENT CONFERENCE。我就提出来不同意了。只想多找点法律规定,来压住被告,还要用法律条款让法官足够的理由来同意我的要求。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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