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开主贴时我只是觉得解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实在太麻烦,需要铺垫一大堆因为所以,觉得啰嗦。
我只想言简意赅求助这里的高人,结论就是---------酒店前台弄丢了属于我的物品。

我也没什么故意要掩盖的内容,即便是我网络购买行为发生误操作,私以为这也不能成为酒店员工
可以“拾金就昧”的理由。将他人的物品据为个人所有放在世界各国都是行不通的,对吧??

这是我开贴要讨论的重点,谢谢您回复。
 

所有跟帖: 

关键是没有定住就不存在理赔关系,理赔是建立在customer contract 关系上的, -水中捞月- 给 水中捞月 发送悄悄话 水中捞月 的博客首页 (167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1:38:06

如果真是这样,那旅馆就不应该签收不是自己或者自己客户的东西啊,退回去好了嘛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1:40:59

co:如果真是这样,那旅馆就不应该签收不是自己或者自己客户的东西 -snow2011- 给 snow201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23:00:31

同意,那包裹上面的人名不是收货的人。签收了就是代收,要给人家本人。否则作为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37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7:01:13

Law of Bailment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984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1:58:31

请教,楼主并沒有定住酒店,哪来的bailor and bailee关系? -水中捞月- 给 水中捞月 发送悄悄话 水中捞月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2:08:26

不需要合同关系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1027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2:22:28

酒店可以不签收,一旦签收,bailment就成立了。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2:24:02

顶这个,真正懂行之人。 -snow2011- 给 snow201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22:57:28

有道理。 -笑薇.- 给 笑薇. 发送悄悄话 笑薇.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02/2014 postreply 07:02:08

现在的问题是bailment到底是对双方有利,还是只对顾客有利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311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2:28:31

看来你没有看懂楼主后来的解释, -水中捞月- 给 水中捞月 发送悄悄话 水中捞月 的博客首页 (111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2:44:12

楼主确实说话有埋伏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315 bytes) () 07/01/2014 postreply 13:14:0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