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苦短

回答: 这样的工作合同合法吗?单行旅程2014-06-09 12:23:12

一方面,工作合同一般由双方签定,法律不允许的只是过于苛刻的noncompetition条款:雇主强迫雇员工作多少年(否则雇员不能给其他相关的公司做);理由是强迫某人为你工作是一种奴役。http://en.wikipedia.org/wiki/Non-compete_clause#Reasonable_restriction_on_employee.27s_ability_to_earn_a_living

在你的情况下,你的雇主并没有强迫你给他呆五年,你可以走,只是赔一点钱而已。所以表面上合同应该可以执行。

另一方面,我理解你的冤处。公司付的头4000元,你给他干了五年,应该豁免了;公司续签的下4000元,如果你已经给他干了3年,你应该只陪4000x3/5,因为公司已经享受了用签证费换来的服务。可惜合同上不是这么写的。

你的案件没有明显的案例条文参考,很难说结果会如何,如果你辞职,他们不一定来找麻烦;如果来找麻烦,你可以谈判少赔一点,不一定上法院;如果上法院,最坏情况是全陪,还要交对方律师费。

到法庭上你可以用第一个方面,说续签时的条款过于苛刻,类似奴役,因为你不同意就意味着失去在美国的生活权利,同时你配偶在美国,就意味夫妻分离,所以续签的合同不应被承认。

接下来如果合同被承认,赔偿条款也不公平,你应该只付你违约后的那部分签证费,最多付到第二次续签的签证费,而不是全部8000元。不一定赢,,但是也不一定输。你在这里没有做坏事,法官不会惩罚你很多。

我的建议是,人生苦短,不要为了8000元浪费生命,尽早找好工作,说不定工资高了那8000元不算什么了。

所有跟帖: 

回复:人生苦短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528 bytes) () 06/09/2014 postreply 13:41:47

我不熟悉工作合同的法律 -lexm5- 给 lexm5 发送悄悄话 (92 bytes) () 06/09/2014 postreply 13:48:14

非常感谢!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09/2014 postreply 13:53:46

你找工作面试时,可以把这困窘告诉新公司,问他们能不能帮你付这笔钱。 -加州老李- 给 加州老李 发送悄悄话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页 (272 bytes) () 06/09/2014 postreply 17:50:00

谢谢老李!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6:51:23

加速处理费不是冤枉钱 -sayyousayme- 给 sayyousaym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4:19:12

可以多说一些吗?我查到的情况是加速办理只能加速。而我不需要加速。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58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6:35:05

你的理解有些偏颇, -水中捞月- 给 水中捞月 发送悄悄话 水中捞月 的博客首页 (471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7:44:12

谢谢你的意见。但我想我认真工作交换签证。我和公司都受益,算是公平交易。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173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8:20:07

按你的说法你一定能找到高很多工资的工作,本来他们给你工资低,你又有绿卡了,高几万都可能。 -MMMMM06- 给 MMMMM06 发送悄悄话 MMMMM06 的博客首页 (38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4:35:00

合同是你同意签的。我当年老板让在加工资和自费办绿卡中选择,我选自费。 -MMMMM06- 给 MMMMM06 发送悄悄话 MMMMM0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4:41:01

我在接受工作的时候已经为工作签证同意了低起薪。后来的附加合同是被迫签的。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6:33:23

回复:抱歉,我不认同过河拆桥的说法。 -单行旅程- 给 单行旅程 发送悄悄话 (195 bytes) () 06/10/2014 postreply 06: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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