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年一月从东岸搬到弯曲,在SUNNYVALE 找了一个三室一厅公寓, 和房东签合同之前口头说好只暂住几月, 很快会买房搬走,房东口头答应, 但签合仍签了6个月,住进去没几天主卧室于是浴缸喷头就开始漏水,多次催房东,房东磨洋工,一个多月都没修好,后来漏水很严重,热水喷涌而出,整个主卧卫生生间挂满水珠, 水顺着喷头把手漏到楼下停车场, 停车场屋顶发霉,物业管理只好找人凿开停车场屋顶,把湿气放出来,屋顶内部发霉,我们加紧买房, 终于在住了一个多月后2月底搬出,搬出当晚, 一家五口人还要在朋友家公寓借宿睡地上, 搬出当晚半夜, 由于热水温度高,触发报警器报警,邻居报警, 警察破门而入,发现整个公寓挂满水珠,警察有拍照, 我已获得POLICE REPORT浴缸刚漏水时, 半夜水滴滴答答, 全家睡不着觉,
想问大家告房东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