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都认为前雇主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发信息来表示很遗憾和惋惜(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吧),毕竟他们还要在那里工作,要他们出来作证人有顾虑是可以理解的。就我个人而言原本想告前雇主种族歧视和wrongfultermination,办公室只我一人是中国人,其他都是白人和非裔,每次分部缺人手忙不过来时就抓我去帮忙,心里一直也是很不痛快的,但为了顾全大局可以说是逆来顺受,也许性格中的软弱让他们找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解雇,因为据说人事部门计划把其他两个分部与这边合并,人手自然要多出来。后来在政府电话interview后的来信函中提到因为没有足够充分的信息来证明claimant的行为表现是不当的,所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因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同时也收到的失业保险金就想尽快找新的工作重新开始,就打消了告前雇主的念头,但没想到前雇主会做得如此过分实在是欺人太甚,就准备找律师和他们打这场官司。但真的是心理没底,如果赢不了官司,不仅耗时耗力还破财,想想就让人头痛,象这种case,找什么类的律师来受理呢?三天了,这个小地方,受理劳务纠纷的律师都难找,心情非常郁闷,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所以来这里讨教。再次感谢大家的热心回帖!
回复:律师也要求你提供证据的呀, 你难道就没有从公司得到termination letter? layoff package?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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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你应该就听证会要求的内容来准备材料. 如有不妥,请老猫及其它朋友补充.
-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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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2 postreply
23: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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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老猫在吗?烦请您给我些信息和建议。非常感谢!
-applebe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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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2 postreply
08: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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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了白天没用的事情都没告诉大家你是究竟自己离职走人还是被辞退.这是关键.
-老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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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2 postreply
0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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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解雇"
-我也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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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2 postreply
06: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