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中共的突破性理论: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来源: 法居士 2004-09-30 10:22:16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74 bytes)
回答: 那是指房产下土地使用权的70年。法居士2004-09-30 08:14:31
早在居士国内读法律的时候,记得有位重量级的法律专家在评说中国法律体系发展时,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共三中全会在法律理论上的一伟大贡献,就是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从此,由于这一理论写进了宪法,从而有了国有企业(此前叫国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分别出台了公司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国独资等企业法,包括破产法等。

体现在房地产方面,就是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相继出现了《房屋私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

既然房屋是私有产权,那么就永久拥有。

所有跟帖: 

你想的太美了 -在野- 给 在野 发送悄悄话 (236 bytes) () 09/30/2004 postreply 16:11:46

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永久拥有”。看来你还得深入“普法”。 -法居士- 给 法居士 发送悄悄话 (166 bytes) () 09/30/2004 postreply 16: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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