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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永久拥有”。看来你还得深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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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永久拥有”。看来你还得深入“普法”。
来源:
法居士
于
2004-09-30 16: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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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三中全会中共的突破性理论: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由
法居士
于
2004-09-30 10:22:16
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永久拥有”,是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是常识范围内的问题。其内容是指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比如可以有偿出租、转让、赠与、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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